乱跑,那问题可会不少,这里不是我的洛恩王国。
息事宁人是下策,哪怕对方乐意,恐怕我也不乐意。
很好,既然你们自不量力,挑衅一群全副武装的职业士兵。
击溃他们的士气,速战速决!
纵然我方寡不敌众,我依旧下令:“布兰,进攻态势,在守卫赶到前,结束战斗,我要那个修士,抓活的。”
他看了我一眼,史塔克家族那双北境深眸中,是跃跃欲试的火焰,“为了洛恩王国!”
少年首领举起长剑,转头高呼!此行我的护卫都是北境汉子,跟我最久的老兵,牢靠忠实,并且经验丰富!
“冲锋阵型,先行投掷,用好盾牌,红王万岁!”
“红王万岁!!!”
簌!
黑影是强弩射矢,几个被煽动起来的匪徒叫喊出声后仰倒地,对方仿佛被迎头泼了一盆冷水,惊愕地放缓了速度。
没有固守,没有迂回,“冲锋!”我看着他们正面应敌,面对冲向我们的杂乱暴徒,毅然发起反冲锋,“哇!”撒拉激动地大喊。
“抱住我的娃娃,”我转身托付留守的两个卫士。
好久没动手了!
自瓦雷利亚冒险之后,我还不知道以我现在的头脑,能够让本体发挥多恐怖的战斗力。
就拿你们试刀吧!
套在皮手套里的五指握住鱼皮缠金丝的刀柄,柄首为金底剥皮人,护手采用镀金黄铜,镂空之后雕上王冠一顶,这不是属于红王的短兵,而是红王卫队的武器。
我手上发力,单边开刃的刀身自铁环刀鞘抽出,刀面波光粼粼,显然是千锤百炼。
“荣——莱拉大人,用这个!”留守的卫士递来一根长柄砍刀,尖端可以用来刺击,在群战中更加顺手。
所以我没拒绝,归刀还鞘,挺起长武,欺身而上!
哼。
村人市民斗殴,和军汉士兵大战,本就是两个概念。
如果说是起义或者暴动,那是另外一回事,坚决的民众如果团结反抗,甚至屠掉魔龙都有可能,可当下我面对的,不过是身在异乡为异客的底层人,对红王没太多怨怼,哪里会有拼死一搏的勇气?
这帮暴民只不过以为是在围攻措手不及的肥羊,岂能料到这是北境奔狼和我亲自带领的洛恩饿虎?
击溃他们不难,我的目标是活捉那个修士!
就连布兰,也只是担心手下杀得忘形大意,“保持阵型,别忘了战友!”
刀尖直指来敌,虽说这算是前世的欧式长柄刀(glaive),我却有一种拿偃月刀的感觉!
挥起来,砍一片,上!
等等,
咳,不激动,我手里这玩意儿不止可以砍,还能刺呢,不激动,不激动。
此刻!
凶光闪烁的黑云,照着敌“军”的脸扑上去,惨叫齐鸣,血渍飘天,投斧短枪一片将对方的势头给打了下去。
得势怎能饶人?老辣的剥皮兵带盾撞上,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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